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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团队规定

环境生物学与生命保障技术实验室守则

2016-01-12  点击:[]

1. 一般规定

1.1 爱护公物:爱护实验、办公设施、设备,故意损坏照价赔偿,过错损坏按照有关规定赔偿。
1.2 积极讨论:每天上午10:00~10:30,下午3:30~4:00为自由讨论时间。有问题需要讨论请安排在此时间段进行,自由参加。每周四晚上7:00~10:00为课题组集中讨论
时间,每周讨论一个方面问题,每个小组轮流做报告。
1.3 保持安静: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,手机设在振动状态,接听手机请到实验室外大走廊;使用固定电话要轻声,防止影响他人的工作和学习。非讨论时间讨论问
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题到室外大走廊讨论。
1.4 按规定放置:不要在实验区放置任何生活用品;不要在办公区、休息区放置任何实验材料和仪器。
1.5 正确操作仪器:按照仪器使用规则使用仪器。
1.6 统一张贴标识:实验室内统一张贴所需标识,任何人不得随意张贴(包括其所使用的机位和实验位)。
1.7 尊重他人工作:未经许可,不要动他人正在进行的实验。
1.8 公用书籍不出室:实验室的公共书籍仅供在实验室内阅读,不得带出实验室。
1.9 善用学习条件:不要在实验室玩电脑游戏、看电影、电视(学习英文除外),不得在网聊天室进行无聊的聊天。
1.10 实验室专用:未经实验室负责人许可,所有非实验室成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任何实验,不得外借实验仪器。
1.11 机位专用:请在自己规定的位子使用计算机和学习,未经规定使用人许可不要擅自使用他人机位;
1.12 实验位专用:在自己规定的实验位进行实验,不得擅自占用他人位置或公共空间。
1.13 座位专用: 座椅实行专用制,不得换用,不得随便挪用,临时使用后要回归原位。
1.14 器皿专用:公共实验区域分项使用专用器皿,不得将其拿到其他地方使用;各小组正在使用的器皿,其他人不得随便挪用。
1.15 使用后归位:所有药品使用后归原位;器皿使用后请清洗干净、干燥后归原位。 

2. 一般安全规定

2.1 加强安全检查: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锁好门,关好窗,关灯,并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。
2.2 实验室没人必须锁门。 

3. 防火安全规定

3.1 严格遵守学校的实验室安全规定。
3.2 使用加热设备时,必须有人看守。
3.3 禁止采用任何有爆炸、火灾隐患的测试方法。
3.4 所有药剂必须密封保存,禁止任何挥发性药剂在存放时挥发进入空气。
3.5 进行任何有污染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。 

4. 仪器管理责任人制度

             4.1 责任人制度:本实验室所有500元以上的设备实行责任人管理制度
4.2 设备责任人的责任:负责维护、清洁所管理的设备,并对其他使用人进行使用指导和管理。
 4.3 设备责任人的权利:有权对不按照规定使用、且劝说不纠正的人员,禁止其使用所管理的设备。 

5. 卫生责任制

5.1 实验室卫生采取分片责任制:每位研究生固定负责一片实验室台面及柜体的清洁卫生;对于不能够自觉维护所管理的片区卫生的人员,有权禁止其使用。
5.2 每周轮值人员责任:负责打热水、516、517所有地面清洁、垃圾桶倾倒。上一周的值日生负责通知下一周值日生准备值日。值日人员挂值日牌。 

6. 使用学院公共实验室的规定

6.1 严格遵守公共实验室的所有规定:务必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进行正确的操作;
6.2 勇于承担责任:由于失误操作导致仪器设备出现问题,要本着诚实负责的态度主动找胡青华老师承认错误,并积极协助解决问题。
6.3 不擅自拿取公共实验室物品:未经学院公共实验室管理老师的许可,禁止将公共实验室物品拿到方向实验室使用。 

7. 新生进入和毕业生离开实验室手续

7.1 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认真阅读实验室的所有规定,并签署遵守实验室规定的承诺书。
7.2 毕业生离校(或博士后出站)前要办理本实验室规定的所有移交手续,并签署承诺书。 

8. 保密规定

8.1 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。
8.2 未经课题负责人许可,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参观。 

9. 考勤规定

周一到周五所有人都必须按时到实验室,上午8:30~11:20,下午14:00~17:30,晚上18:30~22:00,有课的同学需要将课表贴在桌上,临时有事离开,需在座位上留便条说明。所有私事在规定的时间外处理。任何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实验室将被视为无故离校,将参照学校的旷课规定进行处罚。

  任何人违反规定,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。轻者停发下月或季度研究津贴,重者停发下年度津贴。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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